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之提倡 -pg电子娱乐平台

2024-03-14上传
暂无简介
文档格式:
.docx
文档大小:
23.7k
文档页数:
23
顶 /踩数:
收藏人数:
0
评论次数:
文档热度:
文档分类:
论文  -- 
系统标签: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之提倡一、本文概述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变迁,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 注的焦点。传统的固定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应对日益复杂的未成年人 犯罪现象时显得捉襟见肘。因此,本文提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 的观点,旨在探讨如何通过更加灵活和适应性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 更有效地预防和纠正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本文将首先介绍最低刑事 责任年龄的概念及其现状,分析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然后探讨弹性 化刑事责任年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和实施 方案。通过这一研究,我们期望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实践提供 新的思路和方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现状分析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 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在我国,这一制度主要基于刑法第条的 规定,其中明确指出,未满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然而,这 一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心理特征以及犯罪 形态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的固定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已经难以适应 这些变化,尤其是在网络犯罪、校园暴力等新型犯罪形态不断涌现的 背景下,这一制度的局限性更加明显。 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僵化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和再社会 化。在实践中,一些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虽然实施了严重 的犯罪行为,但由于年龄原因无法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仅使受害人 及其家庭难以得到公正的救济,也容易导致这些未成年人继续滑向犯 罪的深渊。 国际社会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更新。一些国 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尝试对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未成年 人犯罪的新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之下,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改 革步伐显得相对滞后。 我国当前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实 际需要,亟需进行改革和完善。通过弹性化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可 以更好地平衡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公正之间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 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固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已经无 法满足当下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因此,提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 化的概念,显得尤为必要。 犯罪行为的性质与危害程度是多元化的,一刀切的刑事责任年龄 设定难以适应各种犯罪情况。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如暴力 犯罪、毒品犯罪等,应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而对于一些轻微的、非暴力的犯罪行为, 可以适当提高刑事责任年龄,给未成年人更多的改过自新的机会。 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不同年龄段的未成 年人对犯罪行为的认知、判断和控制能力存在差异。因此,根据未成 年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设置弹性的刑事责任年龄,可以更好地保护 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也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制的日益完善,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 导和保护措施也在不断改进。因此,适时调整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使 其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不仅符合犯罪行为的多元化特点,也符 合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的发展规律,同时也是社会进步和法制完善的 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倡导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以更 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四、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的实施建议 实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既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又要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正。以下是对实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 的一些建议: 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可以弹性调整的条件和程序。这包括明确哪些犯罪应当被视为严重犯 罪,以及在这些犯罪中,何时可以考虑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建立评估机制:应当建立一个独立的评估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 的犯罪案件进行全面评估。这个机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成熟度、犯 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和背景等因素。 强化社会支持:实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必须同时加强对 未成年人的社会支持。这包括提供心理咨询、教育培训、职业培训等, 帮助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加强司法培训:司法人员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以便能够正确地 理解和应用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的法律规定。培训应当强调对未 成年人特殊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教育司法人员如何在维护公正和保护 未成年人之间找到平衡。 建立监督机制: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最低刑事责 任年龄弹性化的实施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不会对未成年人的权益造 成侵犯。这个机制应当包括公众监督、媒体监督和专业机构的监督。 实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全 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建立评估机制、强 化社会支持、加强司法培训和建立监督机制,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公 正和保护未成年人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 五、结论 在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进行弹性化改革的探讨中,我们可以看到 这一变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传统上固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难以 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个体发展差异,因此,我们提出了弹性化 的改革建议。 弹性化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能够更好地平衡保护未成年人 的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通过考虑个体的心理成熟度、 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我们可以对未成年犯罪者的刑事责 任进行更合理的判断,从而既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的公 平正义。 然而,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实施弹性化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 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谨慎和细致的考虑。我们需要制定明确的判 断标准,确保司法公正和透明;也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 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弹性化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它有助于我们在保 护未成年人和维护社会公正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然而,这一变革也 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实施,真正发 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资料: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逐 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人认为,应该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以便 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而另一些人则认为,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 龄可能会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本文将就此问题进 行浅议,分析其利弊得失。 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由于年龄较小,认知能力和 判断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他们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 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让未成年 人更早地接触到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增强他们的 法律意识。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促使未成年人更 加重视自己的行为,意识到行为的后果,从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 对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过低的刑事责任年龄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过早地接触到犯罪行为,从而影响他们的成长和 发展。 可能增加社会负担。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未 成年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增加社会的负担。 可能影响社会信任。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可能会导致社会对未 成年人的信任度下降,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既有优点也有缺点。我们应该综合考虑各 方面的因素,权衡利弊得失,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我们 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 质,从根本上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刑事责任年龄准确地说应是刑事责任能力法定年龄,是指刑法所 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法律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 的年龄。如果没有达到该法定年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 犯罪。 任何成年人,如果没有精神病,就具有责任能力,但是,人的责 任能力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身心之发展、智力和社会知识的发 展程度逐渐增长。因此,责任能力的有无受到行为人年龄的制约。换 言之,刑事责任年龄是影响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2020 年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 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 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 做好衔接。 刑事责任年龄准确地说应是刑事责任能力法定年龄,是指刑法所 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禁止的法律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 的年龄。如果没有达到该法定年龄,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 犯罪。 任何成年人,如果没有精神病,就具有责任能力,但是,人的责 任能力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身心之发展、智力和社会知识的发 展程度逐渐增长。因此,责任能力的有无受到行为人年龄的制约。换 言之,刑事责任年龄是影响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 2020 年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 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 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 做好衔接。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 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 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 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 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1 日起《刑法修正案(第十一)》将正式实施。2020年12 月26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正案,其中对刑事责任年 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由原来的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并定于 2021 日实施。其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 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 事责任。曾经的未成年免责将不复存在。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存在低龄化趋势,而且出现了一些比较恶性的 案件,这对于刑法中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提出很大的挑战;现在不仅 是刑事法律,而且民事法律中关于未成年人的限制的民事责任年龄也 在下调。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一个领域。针对这个特 殊群体,国家历来的政策,无论是刑事政策还是司法政策,都是以教 育为主,以惩罚为辅。如今,针对于低龄的未成年人,家长要对他们 有一个比较正确的生活观和价值观的引导,这是相当重要的。 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 事责任。”意即已满16 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关 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16 周岁的人,已经接受较多的教 育,身心发育比较成熟,对什么行为是犯罪、什么行为不是犯罪都有 比较明确的认识,也能够控制自己是否实施犯罪行为,具备了刑法意 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应该对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切犯罪承 担刑事责任。(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上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16 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达到这个年龄阶段 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 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法律要求他们对自 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2001 年12 月29 日全国 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将投毒罪修改 为投放危险物质罪;2002 月2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的罪名而将其纳入强奸罪。相应地,刑法第十七条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相关文档

网站地图